“投降了,我们投降了!不要杀我们......”
一个又一个佣兵丢掉武器,举起双手大喊。
能跑的全跑了出去,不能跑的也连滚带爬地朝着林辉面前挣扎过去。
这一刻,林辉在他们眼中不是一个杀人魔,而是生命的曙光。
好像只要跑到他那,就能继续苟活下去。
史密斯眼角不受控制地狠狠抽搐。
看着自己的手下离自己而去,就连那些双腿被打断的,也要爬着离开自己。
一时间,他心里落寞远远胜过了对林辉的恐惧。
能有今天,是靠着他无数次拼命才换来的。
好不容易聚集到的这帮手下,现在他们却要离自己而去。
“混蛋!”
史密斯气得眼珠子都在喷火,根本无法接受这样的失败。
他猛地举起枪,对着几个跑在前面的佣兵直接扣动扳机。
砰砰砰......
子弹立马从这些佣兵的背后打过去,将他们打成了马蜂窝。
鲜血四溅,几个家伙脸朝地,重重栽倒在地。
吓得其他佣兵不是蹲下,就是趴下。
“谁也不准跑,谁也不准投降!”
史密斯已经彻底失去理智,愤怒吼道:“就算是投降,也决不能向卑微的炎国人投降!”
“他们算什么?他们就是一帮童子军!”
“你们的荣誉呢?向他们投降,你们还要不要脸了!”
砰!
突然间,他的膝盖一疼,传来闷响。
就好像石头砸到骨头上,发出的声音。
史密斯一声惨叫,半跪在地上,疼得眼泪都下来了。
他猛地回头,只见一个仅剩下一只手的佣兵,正举着枪托。
不用问,刚刚那一下明显是他砸的。
虽然他看着非常恐惧,脸都白了,但却丝毫没有放下枪的意思。
“法克鱿!你敢打我?”
史密斯死死盯着他。
佣兵虽然脸上满是害怕,但眼神充满坚决:“长官,我,我不想死在这,我想回去,我要回去!”
砰!
当着他的面,枪托再次砸在他的肩膀上。
疼得他差点没倒在地上。
“混蛋,你去死吧!”
史密斯愤怒的想要把他给毙了。
可还没举起枪,旁边的佣兵就撞过去,撞得他满地打滚。
还没等他爬起来,四周十几个佣兵就全都拥上去。
对着他拳脚相加,顷刻间就把史密斯围成一片。
“混蛋混蛋!我是你们长官,你们知道在干什么吗,哦法克......疼死我了!”
“你才是混蛋,你想要我们一起死!人家给了我们活命的机会,可你却想阻拦我们,你才是恶魔,畜生,打死他!”
一群人像是发了疯一样,对着他们的长官拳打脚踢。
他们很清楚,现在只有先制伏这家伙,他们才有生的希望。
要不然,搞不好他还会命令其他忠于他的人,把大家伙儿都给杀掉。
周围的佣兵们看到这一幕,有的加入进去。
但大部分都呆呆的看着。
突然,有个佣兵反应过来,举起双手继续大喊。
“投降,我还是投降,不要开枪!”
这句话像是点醒了所有人。
大家几乎全都拼命地举起手大喊:“投降投降,不要杀我,千万不要开枪,真的投降了!”
林辉脸上露出一丝冷酷的笑容。
身旁的许达几人,同样露出会心冷笑。
他们知道,团长这一手打就是在打心理战。
战争不光是兵戎相见,很多时候打的也是心理战。
谁心态更稳,谁能坚持到最后,就是胜利。
谁的心理防线崩溃,就算有再好的武器,最终也会惨败。
林辉挥挥手:“把这些怂货全都给我抓过来。小心一点,防止他们反击,诈降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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