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这位小哥的身高臂长,是我见过最完美的,天生的衣架子呀!”老徐由衷的感叹一声,并向我推荐了一款白色的立领洋装样式。
我掏出大洋交了定金,老徐让我半个月以后过来取。
想着要等的时间比较久,我又给伴伴买了一身现成的衣服,他不会换,只能让我带他一起进换衣间。
不过换好衣服的伴伴,少了三分杀气,却多了七分英气!
那是一件黑色的贴身中山装,虽然对伴伴来说稍微有点短,但却完美突出了他硬朗的弧线,宽厚的肩膀,一套中规中矩的服装,硬是被他穿出了一种特有的野性魅力。
店里一位打扮时髦的名媛立马被伴伴给吸引了,上来就想搭讪,伴伴却目露凶光,咆哮一声逼她后退,就好像她侵犯到了自己的领土一般。
贵妇先是一愣,而后意味深长得瞥了我一眼:“倒是我唐突了,原来是被豢养的兔儿爷啊。”
这一句小声嘀咕虽然很轻,却清楚落到了我的耳朵里,联想到刚才种种,伴伴一直护着我,不让别人靠近,而我又是付钱又是帮他换衣服,确实搞得很像是……某某之癖。
我也不知该如何解释,只得拉着伴伴迅速离开。
然而就在我们出门的时候,伴伴突然像是感知到了什么危险的信号,四处张望,如临大敌般将我推回了店里:“小心,敌袭!”
敌袭?
什么意思。
我有些不太明白,但伴伴就跟一块盾牌般结结实实挡在店门口,与此同时,还进入了攻击的状态。
一辆福特轿车渐渐驶入我的视野,伴伴全身肌肉陡然绷紧。
然而就在他准备飞身杀出的时候,我赶紧拽住了他:“误会,误会呀!”
伴伴是把那辆车当成敌军的先锋战车了,在殷商时期,只有两军交战之际,才会出现青铜战车。当时的战车属于沙场利器,往往战车的多少,决定着胜利的天平朝着哪一方倾斜。
我耐心给他解释这里的车跟战车的不同,叫他谨记约定,一切都听我的。
伴伴一知半解,但他是一只非常忠诚的僵尸,听我说不要动就不会动,听我说退后就领命后撤。
那一刻,我才渐渐明白主人的含义……
银铃儿那边等了许久,也只是等到了支在门口的一张桌子,此时冷风刺骨,很多百姓三五成群在这里吃着火锅,划着行酒令。
我们到的时候,铜锅已经摆上了,汤底的香味飘进鼻子里,别提多享受。
我熟络的让伙计切了六盘新鲜的羊肉,然后告诉银铃儿和伴伴,别看只是一顿小小的火锅,里面的讲究不可少,少一个步骤,吃进嘴里的滋味就少上一分!
“真的吗?”银铃儿两只小手托腮,将信将疑的问道。
我淡淡一笑,用筷子卷起一块肉就放进滚烫的铜锅之中:“相传这涮羊肉是成吉思汗发明的,他率领蒙古军南征北战,不方便随时做饭,一次偶然的机会将羊肉片扔进沸水之中,发现烫好的肉又香又嫩,于是这种吃法也慢慢风靡了老北平。”
“时至今日,涮羊肉也产生了林林种种的规矩,比如锅子要挑膛儿大的,炭火要选烟味少的果木,蘸料要用韭菜花和芝麻酱,汤底白水刚好,正所谓:白水滚滚,君子之交!最后就是肉,会吃的主儿都是要羊后腿儿,另配腰窝,上脑,脖子肉,肋条各一盘,放进去烫上三秒钟,一口下去的滋味那叫一个地道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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